智醒用家第一步 認住標籤有著數

資料單張

智醒用家貼士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使用的指定標籤
圖1a:現行的指定標籤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前使用的指定標籤
圖1b:舊款的指定標籤

管有或使用不合規格的通訊器材
最高刑罰:罰款$50,000及監禁兩年

最高刑罰

我們需要領牌嗎?

在香港,我們使用一些常用的無線電訊設備是不需要領牌的,例如:

圖一

  頻帶/標準/功率
室內無線電話 在以下其中一個頻帶操作:
a) 1.7/47兆赫 (MHz)
b) 46/49兆赫
c) 254/380兆赫
d) 864.1 – 868.1兆赫
e) 2400 – 2483.5兆赫
f) 5150 – 5350兆赫
g) 5725 – 5850兆赫



符合DECT標準
手提無線電對講機 頻帶:409兆赫*
有效輻射功率:
0.5瓦特 (Watts)或以下

* 操作頻帶為462至468兆赫的美國制式FRS手提無線電對講機只供出口

在本港使用的室內無線電話及手提無線電對講機的技術規格

所有獲准在香港使用的室內無線電話及手提無線電對講機必須符合通訊局訂明的技術規格,涵蓋的範圍包括:

室內無線電話及手提無線電對講機的標籤

作為智醒用家 我們還須注意什麼?

智醒用家貼士

想索取更多有關電訊設備標籤的資料?
請聯絡我們:

電話:2961 6321
傳真:2838 5004
傳真:standards@ofca.gov.hk